2025年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通知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
1.时间节点:9月19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材料包括:
①《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清单(学业奖学金)》;
②《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导师手写签名,推荐意见要具有针对性,不要简单写同意);
需注意“参与科研经历及其他”一栏,若个人无论文、专利成果请认真填写读博期间参与导师课题等科研经历或其他工作,若此栏为空白,一律不具备推荐资格。
③相关支撑材料。
博士期间成绩单;科研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复印件;相关获奖材料及证书复印件等。
其中,SCIE、SSCI、EI等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以学生个人身份开具的查收查引证明(盖章版证明页、详情页、分区页)。
CSCD、北核等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以学生个人身份开具的查收查引证明(盖章版)。
3.材料提交方式
①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交予黄老师(23级、24级)、徐老师(25级),地点:海洋楼301。
②成果清单、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命名方式必须为“姓名-年级-专业-博士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
班级负责人将本专业同学所有电子材料收齐后,并将科研成果清单汇总到一张表上(包括没有成果的同学),学号由小到大排列,然后将所有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必须为“年级-专业-博士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发到教学秘书邮箱wanglu@shmtu.edu.cn,否则不予接收。
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本次成果计算采用记分制,以“分”为统计单位。若一项成果符合多项计分标准,取最大分值计分。
(二)学生需提交列入统计范围的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含第二导师)是第一作者;署名第三及以后作者的论文、专利等无须提供。
2.所有成果须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即从入学之日起到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启动前所获得的。
3.细则认定的成果。
以上三个条件之外的成果请勿提交。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
1.时间节点:9月19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材料包括:
①2025级硕士研究生:提交《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同步提交《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2023级、2024级研究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老生)》;
申请表均正反面打印,导师手写签名,推荐意见要具有针对性,不得简单写同意。
③相关支撑材料。
硕士期间成绩单;科研论文证明、专利复印件;相关获奖材料及证书复印件等。
其中,SCIE、SSCI、EI等论文已检索的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以学生个人身份开具的查收查引证明(盖章版证明页、详情页、分区页);如已在线发表但未检索的,须提供论文全文。
CSCD、北核等论文如已发表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以学生个人身份开具的查收查引证明(盖章版)。
④《附件2:研究生科研成果清单(学业奖学金)》。
无须提供:①署名第三及以后作者的论文、专利等。②竞赛获奖以外的文件(如班干部、团支书、志愿者、三好学生、奖学金、四六级证书等)。③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地区赛、上海市大学生新材料创新创意大赛等。
3.材料提交方式
①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交予专业负责人汇总,由专业负责人交予黄老师(23级、24级)、徐老师(25级),地点:海洋楼301。
②成果清单、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命名方式必须为“姓名-年级-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
班级负责人将本专业同学所有电子材料收齐后,并将科研成果清单汇总到一张表上(包括没有成果的同学),学号由小到大排列,然后打包成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必须为“年级-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发到教学秘书邮箱wanglu@shmtu.edu.cn,否则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