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通知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
1.时间节点:9月20日16:00前,过期不再受理。
2.申请材料包括:
①《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清单(学业奖学金)》;
②《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导师手写签名,推荐意见不得雷同);
③相关支撑材料。
博士期间成绩单;科研论文、专利复印件;相关获奖材料及证书复印件等。
其中,SCIE、SSCI、EI等论文已检索的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以学生个人身份开具的查收查引证明(盖章版证明页、详情页、分区页);如已在线发表但未检索的,须提供论文全文;如处于录用状态,须提供录用证明、缴费证明、研究生学术论文出版保证书等。
CSCD、北核等论文如已发表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以学生个人身份开具的查收查引证明(盖章版);如处于录用状态,须提供录用证明、缴费证明、研究生学术论文出版保证书等。
3.材料提交方式
①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交予徐老师(22级)、朱老师(23级)、黄老师(24级),地点:海洋楼301。
②成果清单、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命名方式必须为“姓名-年级-专业-博士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
班级负责人将本专业同学所有电子材料收齐后,并将科研成果清单汇总到一张表上,然后打包成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必须为“年级-专业-博士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发到教学秘书邮箱wanglu@shmtu.edu.cn,否则不予接收。
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本次成果计算采用记分制,以“分”为统计单位。若一项成果符合多项计分标准,取最大分值计分。
(二)学生需提交列入统计范围的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以“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含第二导师)是第一作者;署名第三及以后作者的论文、专利等无须提供。
2.所有成果须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即从入学之日起到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启动前所获得的。
以上两个条件之外的成果请勿提交。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
1.时间节点:9月20日16:00前,过期不再受理。
2.申请材料包括:
①2024级硕士研究生:提交《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同步提交《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2022级、2023级研究生:提交《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老生)》;
申请表均正反面打印,导师手写签名,推荐意见不得雷同。
③相关支撑材料。
硕士期间成绩单;科研论文、专利复印件;相关获奖材料及证书复印件等。
其中,SCIE、SSCI、EI等论文已检索的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以学生个人身份开具的查收查引证明(盖章版证明页、详情页、分区页);如已在线发表但未检索的,须提供论文全文;如处于录用状态,须提供录用证明、缴费证明、研究生学术论文出版保证书等。
CSCD、北核等论文如已发表须提供图书馆出具的以学生个人身份开具的查收查引证明(盖章版);如处于录用状态,须提供录用证明、缴费证明、研究生学术论文出版保证书等。
④《附件2:研究生科研成果清单(学业奖学金)》。
竞赛获奖以外的文件(如班干部、团支书、志愿者、三好学生、奖学金、四六级证书等)无须提供。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地区赛、上海市大学生新材料创新创意大赛等无须提供。
3.材料提交方式
①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交予专业负责人汇总,由专业负责人交予徐老师(22级)、朱老师(23级)、黄老师(24级),地点:海洋楼301。
②成果清单、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包成压缩文件,命名方式必须为“姓名-年级-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
班级负责人将本专业同学所有电子材料收齐后,并将科研成果清单汇总到一张表上,然后打包成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必须为“年级-专业-硕士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发到教学秘书邮箱wanglu@shmtu.edu.cn,否则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