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认定通知

时间:2023-03-31 浏览:10


2023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认定通知

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20234月、6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请能够如期在6月份前完成学位申请各环节工作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成果提交至教学秘书处。学院将按照《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2020年修订版)》和《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适用于2021级学生)》对提交的成果进行认定。

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本次成果计算采用记分制,以为统计单位。若一项成果符合多项计分标准,取最大分值计分。

(二)学生需提交列入统计范围的成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上海海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含第二导师)是第一作者

2.所有成果须是研究生在学期间,即从入学之日起到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启动前所获得的。

以上两个条件之外的成果请勿提交。

(三)学院成果认定受理时间:

20234416:00之前。

(四)学术成果认定所需材料

1.《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考核申请表》;

2.《附件22020年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认定清单》;

3.成果扫描件;

4.SCI/EI论文(AB类刊)需提供图书馆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查收查引证明;

5.专利文件需提供状态证明页(受理、实审或授权),申请人信息页(能够确定学生排名)。

(五)学术成果认定流程

纸质版:学生《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考核申请表》交导师审核签字,将上述第四项学术成果认定所需材料(纸质版)交班长汇总。班长收齐之后,于44日(周二)16:00之前交至学院楼401办公室。

电子版:学生将《附件22020年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认定清单》发班长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发邮箱:wanglu@shmtu.edu.cn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331


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考核申请表.doc附件2:2023年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认定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