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海事大学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原则与规范》和《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级安全科学与工程本科大类专业分流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遵循“绩点优先、参考志愿”的原则实施专业分流,确定2018级安全科学与工程本科大类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示。
分流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19.8.31-2019.9.6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38282503 史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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